证件遗失证明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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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遗失证明的办理有两种,一种是身份证的遗失证明,一种是学生证的遗失证明。证件遗失证明仅在校内有效,用于学校内的考试。学生有以下情况的,可以办理:
1、每学期学校组织的等级考试期间,如英语四六级、高级职业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考试,若考生在考前遗失了身份证,可以办理身份证的遗失证明;
2、每学期学校的期末考试期间,若考生在考前遗失了学生证,可以办理学生证的遗失证明。
办理的流程如下:
学生考前携带一寸照片到行政楼2311处填写证明遗失证明,学院审核并盖章后,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核并盖章后,才能生效。学生考试时携带已盖好章的证件遗失证明去考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