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依时参加考试的,必须考前申请缓考,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,申请未批准或无故不参加考试的,以缺考论。
缓考申请流程如下:
1、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依时参加考试的,考前应到行政楼2311处填写缓考申请表,学院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审核;
2、教务处审核通过后,缓考生效,缓考的学生应随下学期开学补考一起进行补考。